追加被告后又撤销的法律后果 我去年出车祸,在事发两个月后肇事者和他老婆离婚。我出院后先将肇事者起诉到法院,后申请追加他老婆为被告,因长时间无法送达,后来又把追加她老婆的申请给撤销了。 目前对肇事者的判决已生效,马上要申请执行。我查到肇事者名下无可执行财产,而他离了婚的老婆名下有房有存款。 请问我在审判阶段对肇事者的老婆申请追加后来又撤销的过程,有什么法律后果?是不是意味着我已经放弃了向他老婆主张权利?在执行时我还能向法院申请执行他老婆名下的财产吗?
2011-08-02 16:20 ENG3972(山东-济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02 17:08
不意味对女方放弃权利主张
现判决确认的债务是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可以要求执行女方离婚时分割的财产。
现判决确认的债务是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可以要求执行女方离婚时分割的财产。
2 任远律师 2011-08-02 16:48
意味着你无法向他老婆主张赔偿,之后因为他们已经离婚,你也无法再向他老婆申请强制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