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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归属问题
著作权归属问题 您好!我之前是一个作文培训机构的老师,现在已离职,但单位让我把之前上课用的课件留下,交给新老师上课用。这些课件有些是根据培训机构提供的教材制作的,有些是根据学生的情况,我自己补充的。想咨询一下,对这些课件,我是不是享有著作权,单位这种做法有法律支持吗?谢谢!
2009-08-23 15:56 doria0……(福建-泉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8月23日 16时15分
你好,这个需要看你和培训机构的合同了。没有合同的话,按照著作权法: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2 孙新律师  2009-08-23 16:54
同意以上律师的意见。
3 周兴芳律师  2009-08-24 12:29
首先是能不能给你带来经济利益,如果能的话,就按著作权法的规定办.
4 孙新律师  2009-08-26 15:10
    如果您与单位的合同中对此类作品的归属有约定,按照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著作权归你享有,但单位有优先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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