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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幼儿教师,上月我所带班中有一名幼儿意外受伤,下颌处有一处伤口
您好,我是一名幼儿教师,上月我所带班中有一名幼儿意外受伤,下颌处有一处伤口 您好,我是一名幼儿教师,上月我所带班中有一名幼儿意外受伤,下颌处有一处伤口,我带孩子到中心医院进行缝合,现留下一道1厘米长的疤痕,如今事情已经过去多半个月,今天孩子家长找上门要我对孩子进行赔偿要1.5万元,请问这个金额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应该赔多少?
2015-12-16 19:55 ask201……(辽宁-鞍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隋新律师  2015-12-17 08:31
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 张俊杰律师  2015-12-17 10:03
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 刘丹律师  2015-12-17 15:29
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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