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我该自认倒霉吗?押金也不回来了。
我该自认倒霉吗?押金也不回来了。 昨天下午去游泳馆游泳。按照其规定,必须要交50或100元押金,或有效身份证。我交了100元押金。游泳出来后,我把衣柜的钥匙忘在了衣柜的钥匙空里,没有去还钥匙,押金和健康证也就没拿回来。直到晚上睡觉前才想起。今天早上去找游泳馆的工作人员,他们说钥匙已被别人还了,100元押金也被别人拿走了。 我想这是双方的失误,他们的工作也有漏洞。他们说人流量太多,他们只认钥匙,不认人。即使押的是身份证,他们也不会去核对。我认为我在这里消费,交了押金,他们就应该把我的押金还给我。可他们不承担这个责任。我该自认倒霉吗?
2009-08-23 11:33 晓松(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磊律师  电话:13771954614  2009-08-23 14:25
双方都有过错,共担损失才公平合理。
2 110网律师  2009-08-24 08:40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3 110网律师  2009-08-24 10:08
合同纠纷,对方并没有违约行为,相反,你的损失是由自己的违约行为引起的,自己承担后果应该。
4   2009-08-24 14:40
你有何证据证明你所说的事实呢?花钱买教训吧。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