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我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四年,在老家摆过酒席,但是没领证,我们还有孩子两个了
我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四年,在老家摆过酒席,但是没领证,我们还有孩子两个了 我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四年,在老家摆过酒席,但是没领证,我们还有孩子两个了,现在我们分开了,但是孩子我没有抚养能力,怎么办呢
2015-12-16 09:46 ask201……(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涂玉坤律师  2015-12-16 09: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和男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细可以电话咨询
2 朱书芳律师  2015-12-16 10:14
你好,分开后作为子女的生母也负有抚养义务  但是具体抚养费就可以男女双方协商解决
3 崔新江律师  2015-12-16 10:51
你可以把孩子给男方啊。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