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事能顺国际贸易中心咨询物业费? 北京事能顺国际贸易中心我09年7月卖掉一套本来用来自住的房子,现在该物业到法庭起诉我,要求我补缴09年9月份到10年9月份的物业费。现在法庭要求我出具证明。试问:我是否可以起诉或者投诉物业,避免其将来继续骚扰我?怎么样可以让物业受到应有的惩罚。(补充:我去年的时候已经将第二个业主的号码报给了物业),另外,我可以不可以告他诬告罪。
2011-08-01 14:59 sns479(北京-平谷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01 15:04
具体看您当时是否拖欠物业费,看物业是否有备案,您已将房子卖掉,可以要求新的业主支付物业费。在诉讼中您可以提起反诉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 赵亮律师 2011-08-01 15:05
1,房屋已经出售,出售前物业费应当由你缴纳,但出售后的物业费应当由新的业主承担,你不需要缴纳。
2,如果物业继续骚扰,你可以报警,也可以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
3,物业不涉嫌犯罪,属于民事纠纷,不是诬告罪。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2,如果物业继续骚扰,你可以报警,也可以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
3,物业不涉嫌犯罪,属于民事纠纷,不是诬告罪。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3 李建成律师 2011-08-01 15:07
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来电咨询。
4 孙新律师 2011-08-01 15:21
属于民事纠纷,你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后,对对方的侵权行为起诉到法院维权.
5 赵江涛律师 2011-08-01 15:32
可以起诉或者投诉
6 徐卫东律师 2011-08-01 16:13
你积极应诉答辩,针对你的主张应诉答辩。
7 孙新律师 2011-08-01 16:24
可以要求新的业主支付物业费。
8 李同红律师 2011-08-01 17:12
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