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合伙经济纠纷 2014年7月,甲和乙拉丙和丁合伙做生意。协议内容大概如下:甲和乙原有的饭店(27万)的一半(13.5万),乙再拿出8万资金,丙13万资金,丁12万资金,甲出技术占20%技术股。所有资金只占80%,股权大致如下,甲11%加20%技术股,乙25%,丙23%,丁21%,并约定按股权分红。2014年10月份,由甲签合同开了第二家饭店,甲和其父亲以虚假采购价格将合伙资金私吞约10余万元,至2015年11月,期间所有利润全部被甲私吞,现在饭店关闭,欠下商场2万多房租,甲却让其他合伙人拿钱交房租。由于只签了合作协议,并没有成立公司,没有公账,乙丙丁三方怎么可以向甲讨回应得的权益。
2015-12-15 14:13 wq6666……(河南-郑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书芳律师 2015-12-15 15:27
可以起诉的,到法院。详细电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