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改中由于地方政府文件造成对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权侵犯,如何维权 律师先生们你们好,我是吉林大学的教师,我发现在吉林大学执行的长春市房改政策过程中,有明显侵犯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权的现象,但现在大多数受到侵犯的当事人还不清楚所受到的侵害。具体问题是根据长春市政府文件,对在房改中参加过集资建房的职工不进行住房货币分配。这是对参加集资建房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权的剥夺,严重违反国家房改政策,其性质与侵呑农民工工资是一样的,但这是通过政府文件和政府行为,现在没有政府官员敢深入探讨这个问题。请问各位律师我们有地方为自己维权吗?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维权?
2011-08-01 11:53 要维权(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8-01 23:55
直接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1-08-03 22:08
毕长明律师解答:
1、房改问题政策性强,法院不予受理;
2、一般以地主政府文件为准,进行处理,首先适用效力高的地方政府文件,然后再适用效力低的地方政府文件。
1、房改问题政策性强,法院不予受理;
2、一般以地主政府文件为准,进行处理,首先适用效力高的地方政府文件,然后再适用效力低的地方政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