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这个房子是我妈单位拆迁,以我妈的姓名买的,钱是我哥和姐出。他们是做为我结婚的礼物给我。还有一幢是厦门的单身公寓是我跟先生买的,如果他签字说这个房子是给他儿子的有法律。这两幢我们离婚后是否要分割。还要如果我现在跟他签定的有关财产的分割和孩的抚养的问题是否有效,自己的亲人证明是否有效。
2011-08-01 11:50 洪剑珲(福建-三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8-01 12:35
前一栋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用分割。后一栋应进行分割,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签订协议,自己的亲人可以证明,有利害关系的人证明力弱,建议去公证处公证。
2 110网律师 2011-08-01 13:55
你妈给你买的房子如是婚前那是你个人财产 ,离婚时无需分割。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
对于财产和小孩的抚养事宜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无需证明人。
对于财产和小孩的抚养事宜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无需证明人。
3 陈晓云律师 2011-08-01 23:55
共同财产均分,共同债务均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