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 我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的、弟弟意外死亡、未留有遗嘱。家有爸妈、弟媳、小侄子四人。主要财产是家中的土地(60多亩),此土地原是父亲的、在弟弟他们结婚后弟弟转到了他的名下(结婚是去年登记的、土地是今年才转过去的);这财产本来就属于我父母的。现在要分割给我弟媳和小侄子吗?属于她们的共同财产吗?这土地是我父母弟媳和小侄子四人平分吗?这财产要公证吗?要起诉哪一方起诉会好点?有什么利弊?
2011-08-01 10:33 chsm(内蒙古-呼和浩特)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8月01日 10时40分
具体是弟媳二分之一加四分之一,小侄子和你父母是剩下的二分之一的各四分之一。当然,如果当初你父母明确表示这地是只给你弟弟的,就不用这样分
2 110网律师 2011-08-01 10:34
属于共同财产。要分割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1-08-01 23:47
要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