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南海一名普工在6月29日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经双方协商厂里只付2个月停职留薪工资 本人是南海一名普工在6月29日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经双方协商厂里只付2个月停职留薪工资,一次伤残金由社保支付,而问题是社保赔偿金和我本人实际工资相差一半。请问我可不可以先把社保工资领了再申请劳动仲裁拿回其差额工资。
2015-12-14 19:42 ask201……(广东-佛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5-12-14 20:58
工伤要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2 110网律师 2015-12-15 09:44
你好,可以起诉厂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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