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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中,案件没有批捕,侦查阶段,检查院长有权利出面调节吗?在没有原被告的委托下
刑事案中,案件没有批捕,侦查阶段,检查院长有权利出面调节吗?在没有原被告的委托下 涉嫌强奸案中。案件调查阶段,检查院院长跟涉嫌被告所在地乡长打着调节的幌子,约见涉嫌被告,说明让拿5万元买平安,还说自己费心了,也需要个4/5万好处费,说不拿钱就会影响涉嫌被告家人的工作!就算不撤职,也会受到牵连。请问在职人员这样打着调节的名目,正大光明要钱是否合法?
2015-12-14 13:43 182...(河北-保定)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庆标律师  电话:18907856965  2015年12月14日 21时43分
刑事案件是不能调解的。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5-12-14 13:49
您好,可以搜集证据举报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12-14 13:52
这是可以由主办案人员负责处理的
4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5-12-14 13:52
不合法的。。
5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15-12-14 16:18
收集提供证据,控告其受贿、徇私枉法
6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5-12-14 16:31
你好,不合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7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12-14 14:08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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