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纠纷 我于2011年2月28号进入福清中信先施物流有限公司建筑部门上班,进入工地公司没有和我们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而我于2011年6月13号早上7:00在上班时间锯模板时被电锯锯到左手食指,左手食指肌腱全部锯断,手部掌指骨骨折.关节囊破裂.岛状皮瓣术{皮肤移植}。现在老板不肯帮我申请工伤鉴定也不帮我出具劳动证明,也不肯赔一定的补偿,请问我该以怎样的法律来维护呢?
2011-07-31 13:07 liuyou……(福建-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31 13:14
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
2 苗苗律师 2011-08-08 07:58
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