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同中有关承包金调整一项概念不清 土地承包期间,前十年承包价不变,十年后五年调整一次,高出粮食用地平均值的百分之二十。此句子中“十年后五年调整一次”和“粮食用地平均值”是什么意思?表意不明,能否根据合同法第125条说明白。当时制定合同的本义是:十年后的五年内调整一次承包价,十年后的五年内哪一年调整都行。现在被理解为:十年后每五年调整一次。“粮食用地平均值”原意是粮食用地承包价的平均值,现在被理解为粮食用地上粮食产量的平均值。根据哪条法律,能对其进行正确的理解。再者,定合同时无中间人,所以,发包人为涨低价刻意曲解。
2009-08-21 18:11 zehuaz……(陕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宏超律师 2009-08-21 19:25
你的问题可以依据:合同法第125条来处理。即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来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8-22 10:27
同意张律师的解答意见。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8-25 17:23
你所述土地承包合同?什么意思,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都是无偿的,你再具体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