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房的使用权转让问题 一套公房,即教师公寓公房,当时分配房子时候甲教师 ,问题补充:出资7000,对于学校不交租金,甲教师也不向学校要求利息。学校将住房使用权交付甲教师,并留下“借资”字据。之后,甲教师在校外购置一套房子,于是将校内的公房与校内乙教师协商如下:乙教师交付7000元给甲教师,甲教师将原学校出具字据与住房钥匙交付乙教师。现甲教师希望收回住房使用权,问是否可行。
2011-07-30 16:48 yol2271(贵州-安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唐羽生律师 2011-07-31 00:57
要看具体情况,可能有权收回,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