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构成犯罪吗? 您好,我是一名女大学生,我更前任男朋友分手,他不但不同意,还经常来骚扰我,到我们宿舍楼下等我,一见我就拉住我不让我走。曾经因为分手他还强行把我拉走打伤我,第二天我报警了,可这好像就是点民事纠纷,也没能把他怎么样,他更肆无忌惮了,经常来我们学校,导致我一个多月不敢出门,不能正常上课。他还经常用不同的QQ说话损我,侮辱我,现在又用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拍的我的裸照来恐吓我,说要我后悔,要让我胜败名列。他在QQ上说叫我到另一个QQ上去看我的照片,并给了我密码,我去看了,真的有,有十多张,我把他更我留的QQ留言保存下来了,请问一下他的这种行为构成了犯罪吗?如果犯罪了要判多长时间,接下来如果他还继续恐吓我的话我该怎么办?求助?谢谢了。
2011-07-30 15:26 苏芩(云南-昭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1-07-31 11:57
可以报警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1-07-30 15:31
如果他没有将你的裸照到处散布,侮辱你的情节也不是很严重,那么他的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你可以起诉他侵犯你的隐私,向他索赔。
3 朱君秀律师 2011-07-30 15:39
答:情节严重时,涉嫌侮辱罪。
4 110网律师 2011-07-30 17:42
我已经回复了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