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我小弟在广州一家公司做了18年多,今年与日本先锋客人一块出差同供应商发生争论,闹得不愉快,回厂途中又推日本客人(客人说是打,但一同出差的同事证明是推)一下。查出小弟患精神分裂症,请假二个月,用药费二千多元。现医生证明他可以上班,但公司迫于日本先锋公司压力要辞退他,公司仅赔偿12个月工资,其它无任何补助.合理吗?
2011-07-30 11:10 曾贵初(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30 11:25
是否合理要看你小弟的工資水平是否於當地平均工資的3倍,如果高於3倍則賠償12個月,如果沒有高於3倍則要賠償18個月。你可來電洽談。
2 李同红律师 2011-08-02 21:49
需要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