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问题 我女朋友在河北红十字医院做人流,第一次我们去,他们说给做人流,但结果是他们给做的药流,但我们交得是人流的钱,我们过了一个星期,去做B超,结果显示子宫没排干净,又让我女朋友清宫,这本来就是他们没给做人流而用药流得下的结果,清宫的时候我们跟医生吵了起来,不过我们也没办法,医生说这次清宫保证给清干净,是下了很大的保证,所以我们也就比较放心了,可是一个月过去了,我女朋友又去做B超结果还是没清干净,我女朋友在红十字医院做过人流后(就是那次药流),肚子一直再疼,受了很大的痛苦,并且子宫一直在流血,流了好多的血呢, 我想问下,如果我们私了会得到多少的补偿呢,如果我们告红十字医院会有多大的胜算把握呢
2011-07-30 08:35 何立强(河北-石家庄)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7-30 08:41
答:存在医疗过错,可以主张赔偿。
2 周汝东衡水律师 2011-07-30 09:18
你可以请求医院返还所有的医疗费和受到的损失。具体请向律师详询。
3 孙新律师 2011-07-30 09:20
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4 刘德斌律师 2011-07-30 10:58
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5 孙新律师 2011-07-30 13:34
根据给你们造成的治疗花费和损失来主张赔偿 首先是保存相关的证据。
6 孙新律师 2011-07-30 18:14
你好,通过诉讼维权的关键在于证据。在医患纠纷中,因为医学知识的专业性,使得患者一方的举证能力受到很大限制,所以法律在举证责任的规定上作了偏向于患者的规定,这从很大程序上减轻了患者的举证责任。如果您有理由或能提供相关证据怀疑医院可能存在医疗过失或医疗过错的话,建议您能提供相关材料,并向律师当面详细咨询。如您所述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医院在第一次入院治疗时,擅自改变的治疗方案,则院方是要对因此造成的患者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的。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直接电话联系。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直接电话联系。
7 赵亮律师 2011-08-02 15:32
需要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医院有过错需要赔偿。
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医药费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
营养费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确定数额。
误工费、护理费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伤残赔偿金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医药费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
营养费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确定数额。
误工费、护理费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伤残赔偿金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