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两人已经结婚,共有10万存款,回老家办事,男方拿回5万给其父母,余下的5万现在存在女方名下 您好,两人已经结婚,共有10万存款,回老家办事,男方拿回5万给其父母,余下的5万现在存在女方名下。女方父母赠送给女方的10万也现在存在女方名下。现男方说离婚就要一起平分一人7万。女方觉得这15万不能给男方,这样做合法吗。谢谢
2015-12-12 11:09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5-12-12 13:55
可起诉离婚,个人财产主张不参与分割,《婚姻法》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据此条款,如夫妻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任意一方可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2 隋新律师 2015-12-12 11:35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3 张俊杰律师 2015-12-12 11:53
不合法的。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
4 刘丹律师 2015-12-12 13:09
不合法的。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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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复您好,我结婚已经十年,现在夫妻已经破裂,但是男方从我父母哪里借走了十一万五千元
9个回复婚前男方父母首付买房,以共同共有方式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女方出大部分装修,若没结婚,房产如何分割
11个回复您好,结婚前男方父母买了一套房子,现在结婚了加上女方的名字算
2个回复您好,我结婚后户口迁到了男方家,一胎户口也是上到了男方家,二胎户口现在想上到女方父母那里
0个回复您好,男方婚前父母全款买房,房子是在男方父母名下,现在男方和女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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