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借款 我的一个朋友向我借了二万块钱,说好到2006年年底还清的,可到现在还不还我钱,我怎么讨回借款?请各位赐教,谢谢
2008-10-08 15:54 datoub(山东-东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2008年10月08日 16时00分
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借条上约定2006年底前还款,那么您的诉讼时效是在2008年底前。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0-08 22:15
尽快起诉,要求还款。
3 110网律师 2008-10-08 16:26
有没有写借条?如果借条上明确标明是2006年底还清,那你必须得在2008年年底之前提起诉讼,否则就会过诉讼时效。
4 刘江律师 2008-10-08 16:59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5 110网律师 2008-10-08 19:05
抓紧时间起诉。
6 110网律师 2008-10-08 19:41
尽快起诉
7 110网律师 2008-10-09 08:58
诉讼时效是2年,现在很快就到了,建议你马上起诉,别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