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伤鉴定的鉴定结论问题 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经过两次鉴定,第一次为伤情鉴定是在治疗期间,鉴定结论为“双髋关节丧失功能50%以上”和“骨盆骨折严重变形”属重伤。第二次为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结束后,鉴定结论为“左髋关节丧失功能19%”和“骨盆无畸形”。达到十级伤残。
这两份鉴定结论是同一家鉴定机构并且是相同两位鉴定人员鉴定的。请问这两份鉴定是否可以采纳?如果有异议怎么办?敬请高人指点
这两份鉴定结论是同一家鉴定机构并且是相同两位鉴定人员鉴定的。请问这两份鉴定是否可以采纳?如果有异议怎么办?敬请高人指点
2011-07-29 22:09 ypyzzl(河南-郑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电话:13801026893 2011年07月29日 22时29分
如果不服可以重新鉴定
2 胡爱军律师 2011-07-29 22:12
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 刘青芳律师 2011-07-29 22:47
你好,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4 110网律师 2011-07-30 10:23
可以采纳第二次鉴定结论,若对第二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