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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造成的民事或刑事案件
打架造成的民事或刑事案件 朋友被人打了,一上来是1个,后来打电话叫来了3个,总共4人,他们是亲戚关系,他们都喝酒了,并且拿着铁棍子,给我朋友眼睛打骨折了,身上也有多多少少的伤,我们是天津的,现在案件还在派出所!派出所说一上来按聚众斗殴往上报的,被分局退回来了,说不构成聚众斗殴,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请问,这要是告他们,能判几年?如果找他们赔偿的话,能要多少钱?
哪种对我方有利,麻烦各位了!
谢谢!
2008-10-08 15:53 yangna……(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8年10月08日 16时31分
要求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应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
2 刘江律师  2008-10-08 16:59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3 孙金刚律师  2008-10-08 18:03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对方不仅应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如果住院还有住院补助/需要陪护的有陪护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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