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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讨?
如何追讨? 一男子在10年的时候,借了我的钱,总数是3000元,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到现在都未归还,在这之间,零零碎碎的还过几百元,但现在不接我的电话,我也找不到其本人。但我知道他家里人的电话及住址。
当时我们有写一份借据,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名,请问如果现在我要怎么做,才能更好的要回这些钱及物?谢谢,如果要起诉的,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其中的费用标准大概是多少?
2011-07-29 11:06 liu168……(广东-东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7月29日 11时40分
请问在这10年之间你是否有向对方追索,最后一次追索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规定债权债务的追诉时效是2年。
向法院起诉,准备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等,诉讼费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及相关收费标准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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