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站职工遗留问题 2003年至2005年交的集资款和上岗保证金共计10万元,如今粮站旧址已高价卖出,远远可以退还职工的集资款和拖欠工资,但粮食局却要职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承诺书,否则不会退还集资款和拖欠工资。还有上交集资款时承诺给利息,曾经给过一年的利息,之后一直未付,现在职工要求清算利息,粮食局却说不合法。请问我们该不该签承诺书?该不该算利息?
2011-07-29 10:05 问题太多(河北-衡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周汝东衡水律师 2011-07-29 10:56
建议找律师咨询。
2 孙新律师 2011-07-29 11:01
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3 孙新律师 2011-07-29 14:10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单位要求违法。
4 孙新律师 2011-07-29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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