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的赔偿才合理 我爸是在08的时候因为一次交通意外死亡。他是在我姑妈的工地上上班,当时也是因为工作出去,车子翻下了山,车里坐着好几个人他们都是轻伤,只有我爸爸不辛死亡了。当时的丧葬费是姑妈出的,我弟弟那是才13岁,当时商议的结果是把弟弟抚养到18岁,每年一万的学费和生活费。爷爷奶奶每年一共4000.家里买房钱的帐姑妈还了银行一万。剩下的大概一万都是妈妈后来还的。我和妈妈一分钱都么有。这合理吗?他这属于工伤吗?她这样的赔偿合理吗?我们应该得到多少赔偿?
2011-07-28 22:16 痛谁懂(四川-自贡)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7月28日 22时21分
你姑妈的工地所属的建筑公司负有赔偿责任,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等。作为建筑公司成员可申请工伤鉴定得到上述赔偿。这点赔偿肯定是不够的,还要看你父亲过世时的年龄,具体可委托律师协助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1-07-28 22:27
这样的赔偿数额较少,建议联系专业律师维权。
3 李小利律师 2011-07-29 10:03
属于工伤。赔偿明显过低。
4 110网律师 2011-07-29 14:37
你好,你爸的死亡属于工伤,但是你已经超过了工伤申报的期限了,法律已经不保护你的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