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修水池受伤,能否通过法律获得相应的赔赏 我母亲在96年农村集体修水池时,(当时队上每家出工出劳,政府叫修,没签合同)提水泥浆时从楼梯上摔下来,把腰部摔成骨折,当时家里困难没去医院医治,请农村会接骨的进行医治,然后自己在家养一年后,生活基本能自理。可在今年7月份腰部疼痛剧烈无法忍受,去医院检查腰椎滑脱压迫神经,于是做了该手术,现在家修养,生活无法自理。我们这情况,是否能通过法律获得相应的医药费和精神赔赏。(受伤时没签什么合同,没有医药发票,但本队村民、该村村委会、该乡工作组两个工作人员知道),请好心的律师帮我,家里只有年老多病的父亲,无人照顾的母亲,现在我背上经济压力和双老无人照顾的压力。谢谢!
2015-12-09 18:04 nchz(云南-昭通)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