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 我现在想买一套普通住房,房价是34.5万。他现在有房贷8万余款没还完,我们协商余款有我来还,房主同意了,我们想签订买卖合、同,等房屋满五年余款还完之后再过户,然后让让仲裁委仲裁一下这样可以吗?
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2011-07-28 09:44 贾广飞(山东-济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1-07-28 10:13
可以签订合同,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
2 尹利兵律师 2011-07-28 10:18
不是仲裁委仲裁的问题,没有出现纠纷无需仲裁;建议把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尽量降低风险。
3 110网律师 2011-07-28 13:13
五年间的风险较大,如在此期间他将房产另售他人,或在贷款还清后过户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