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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对象发生的事件
关于处对象发生的事件 我的弟弟,三年前和一个女孩子处对象,中间时断时续,去年开始住在一起,由于家里不同意他们的婚事,所以弟弟曾经提出分手,但是那个女孩子不同意,就这样也没有说清楚,最近那个女孩子发生了宫外孕,在医院做了手术,弟弟出的医药费,女孩也出院了,现在的问题就是,弟弟不愿意和他处了,他家要我弟弟负责呢,要五万元钱,我想咨询一下,这种事情法律有没有什么依据可循,如果走向法庭会怎样判决?
2011-07-28 09:22 bjwjl(山西-太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28 09:24
索要五万元钱,没有法律依据
2 110网律师  2011-07-28 09:29
这个没有法律依据,对方怀孕之类的也是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不过处于人情,还是补偿对方一点,上法院的话也是要你们补偿医疗费用等、
3 贾金勇律师  2011-07-28 09:59
索要5W没有法律依据,法律不会支持。
4 孙新律师  2011-07-28 10:00
主张赔偿,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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