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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后签署的“承诺书”是否为合同一部分,调解解除合同后,承诺书一并解除?
购房合同中后签署的“承诺书”是否为合同一部分,调解解除合同后,承诺书一并解除? 我方因为自身违约于2014年9月与上家协商法庭调解解除了购房合同,法庭调解时,判决解除2013年5月签署的购房合同,我方赔偿出卖方违约金+赔偿金共计10万。当时签署购房合同同一天,我方与出卖方又签署过一份承诺书,上约定购房合同违约金及如违约中介费由违约方承担,也约定违约时间为2013年5月底。

之后我方已按照调解协议按时给上家补偿。现2015年10月对方又以承诺书为由起诉我方索要中介费损失补偿。我想请问对方起诉是否有根据,是否超诉讼时效?(对方1审调解时已将承诺书作为证据提交过)
2015-12-08 11:28 luzhen……(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颜莉萍律师  电话:13816380475  2015年12月08日 11时59分
调解协议未有约定明确,将中介费遗漏了,所以中介费可以另行提出。2014年9月诉讼,严格说来,时效该是没有过,但可以提出来,不太清楚那场诉讼案对方诉请是什么?这个要仔细分析的。
2 颜培卿律师  2015-12-08 11:37
房屋买卖并未完成,无须支付中介费,对方起诉无根据
3 110网律师  2015-12-08 11:51
若购房合同解除,你可以不支付中介费,但是应支付中介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 代雨庭律师  2015-12-08 12:02
中介公司起诉你吗?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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