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誉卡逾期未还银行说我恶意透支 我朋友拿了我身份证办了张·5万元信誉卡,一直我朋友在用第一年信誉很好,第二年因公司倒闭,没办法还卡给了我,我又给银行还了二万多利息,止今有半年多未还,欠款带利共有陆万多朋友找不到,因我现在无能力尝还,同银行协商过,现在银行要告我恶意透支。这样算不算恶意透支?
2011-07-27 11:22 dub9391()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27 21:56
1、这种做法欠妥,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2、银行起诉你是有道理的。
3、现在,你只有偿还银行后,再找朋友追还。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注意——这个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一万元,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2、银行起诉你是有道理的。
3、现在,你只有偿还银行后,再找朋友追还。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注意——这个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一万元,即可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