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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木工搞装修的,在工地上不慎把手搞坏了,,
吴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木工搞装修的,在工地上不慎把手搞坏了,, 吴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木工搞装修的,在工地上不慎把手搞坏了,,请问您我可以向他(包工头)提出陪偿吗?谢谢!
2015-12-08 09:24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5-12-08 10:02
您好,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2 110网律师  2015-12-08 09:26
你好,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申报时效为一年,过了一年就得不到赔偿。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需先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5-12-08 10:19
你好,你可以要求赔偿
4 喻远军律师  2015-12-08 12:04
有权主张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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