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的员工在单位组织活动中溺水身亡 事情大概是这样“我有一亲属,女,23岁,刚刚签约于深圳富士康工作,在7月24号富士康单位组织到深圳南澳一山庄吃饭,山庄里有竹排,同一竹排上有四人在划竹排过程中不慎落水,其他三人得救,亲属溺亡。此事由深圳南澳派出所勘察了现场,但当家属赶过去时这个派出所拒绝让家属接触一切物证人证,富士康也没有人来处理此事,一直否认是单位组织的活动,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单位是否付全责?现我方想要打官司该怎么办?在深圳举目无亲,当地派出所掩饰真相,作为农民的我们只有求助各位律师了,谢谢你们
2011-07-26 20:25 李小Y(广东-深圳)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1-07-27 08:58
1,若是公司组织,可以要求申请工伤。
2,同时可以要求南澳一山庄承担相应责任。
2,同时可以要求南澳一山庄承担相应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07-26 20:29
单位作为活动组织者肯定有责任,同时山庄也有责任。直接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1-07-26 20:34
不属于工伤,由活动组织者以及场地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赔偿,死者自身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免除组织者和经营者的责任。
4 胡爱军律师 2011-07-26 20:37
单位作为组织者应当承担责任,山庄没有尽到合理安全责任也应当承担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1-07-26 20:43
起诉要求赔偿,由对方举证——证明出事那天是上班还是休息?
6 李同红律师 2011-07-26 20:55
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7 110网律师 2011-07-26 21:05
属于因公死亡,富士康要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起诉富士康。
8 110网律师 2011-07-27 09:17
富士康应当承担责任,起诉要求赔偿。
9 110网律师 2011-07-27 15:19
如果确实是公司组织的活动,公司有责任赔偿.同时山庄也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 2011-07-27 22:24
属于工伤,可以请求工伤赔偿,还可以请求山庄管理不善的损害赔偿。需要帮助欢迎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