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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合一个13岁女孩发生了关系
我合一个13岁女孩发生了关系 你好,我前几天在我们厂里面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她在我们厂里面做事的时间,她就同我讲过她家里面人对她不好,她爸爸打她,她妈妈不给她进家门,我劝她回去她都不回去,16号早上她回去以后没多久她就打电话说她妈妈又不给她进家门。她就过来找我。当时我还问她多少岁,她告诉我她已经17岁了。那天刚好我上夜班,我就到银行去取了钱给她去找个件宾馆,那天我们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下午我叫她回家去,因为我晚上还要上班,她不肯。她说回去她家里人也不给她进门。她说她要跟我在一起。没办法哪天晚上我有在那给多开了一天的房,期间我们也没有发生那种[关系]因为她来了例假。第二天早上起来我问她怎么办,她说不知道,反正就是不想回去,也就是17号我去外面给她找了间出租屋,帮她买齐了生活用品。她一直都告诉我17岁。回来我们就在出租屋发生了关系。
   直到昨天晚上她家里人到厂里面找我让我和他们一起去派出所报案的时间,我才看到她的户口本上面的真实年龄。我自己都好后悔。昨天晚上我就找人把她送回了家。现在出了这样的花丝,我好烦恼,我昨天晚上到现在一直都在想,我没有想过逃避责任,如果真的出事的话。我会去派出所自首。因为想这样的事情逃避的话也不是办法。所以今天我才来咨询以下。
2009-08-19 13:21 198543……(浙江-绍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8-19 13:21
如果不知道女方的真实年龄误认为女方不是幼女而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
2 孙新律师  2009-08-19 13:46
你好,现在最重要的问题不是你构成不构成犯罪,而是你如何证明你不构成犯罪,你的证据在哪里!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本法条,只有以强制手段和妇女(包括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才构成强奸罪,所以你首先的找证据证明你没有采取强制手段。
第二,对方是幼女的情况。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女方一定或可能是幼女、或者不管女方是否幼女,而决意实施奸淫行为,被奸淫的又确实是幼女的,就构成强奸罪;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十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根据上述规定,你必须找证据证明你不知道她不满十四周岁,而且还要证明对方是自愿的,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样你就不是犯罪。

建议你赶快请律师。
3 110网律师  2009-08-19 15:26
先固定证据如谈话录音她告诉你17岁并且是自愿的.
4 110网律师  2009-08-20 01:00
你已经构成犯罪了,因对方未满16岁。
5 舒瑜律师  2009-08-20 22:42
这个有点难说,一般来说那个女孩看起来有多大,决定是不是强奸罪。现在主要的是看女孩是怎么说的
6   2009-09-05 11:03
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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