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方面的问题 我的一个阿姨有一个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一下。大概情况是这样的。她的前夫在十几年前病故了,留下了两个儿子。在几年前,她又找了一个老伴,并正式登记结婚了,在婚后,她的这个老伴原来的单位分了二套房子下来,其中一套她的老伴给了他的子女,剩下的这套留给了自己并与我这位阿姨共同居住,并在房产证上写下了他和我这位阿姨的名字,我想咨询的是我这位阿姨的老伴百年之后,他们居住的这套房子是归谁所有,男方的儿女有权力分这套房子吗?如果一旦发生纠纷,现在需要我们做哪些书面上的公证呢?
2011-07-26 16:02 Pyp8242()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7-26 16:05
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伴百年之后,其儿女有权继承属于他的那一部分。
2 朱君秀律师 2011-07-26 16:05
答: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作为遗产,在配偶、父母、子女间平均分割。子女有权分割;如果老伴立有遗嘱,则遗产按照遗嘱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