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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离婚是否可以迁回原来的集体户口(上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
集体户口离婚是否可以迁回原来的集体户口(上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 我是上海市崇明的非农户口,老公本来是上海市集体户口,结婚后被我迁到崇明,我也和父母分户,现在是我,我儿子,我老公一本户口本,我想问的是,我现在和我老公离婚的话,老公的户口还能不能迁回上海的集体户口,还有,崇明的是宅基地房子,宅基地证上只有我父亲的名字,我的户口现在算不算是寄挂在我父母那里,买房子的话是不是不算二套房的?
2011-07-26 15:37 施丹(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7-26 16:14
需要上海有接收地;
不算二套房,因是宅基地房屋,而且在他人名下。
2 110网律师  2011-07-26 17:39
不能迁回集体户,只能迁到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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