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电视台录制节目合同问题和个人权利 我们参与一个电视节目录制,目的是解决感情纠纷,当时录制方也告诉我们会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调解,可是到最后我们发现录制方所谓的专家并没有理解我们的意思,使结果几乎向相反方向发展。
我们要求不能播出,但是他们说签过合同了,要播的。这个合同仅仅一份,当时要求我们签,具体内容我们都不大清楚,其中有一个当事人没有写身份证号,一个当事人没有签名、也没有提供身份证。请问这个合同是否有效,我们是否有权利拒绝播出节目?
我们要求不能播出,但是他们说签过合同了,要播的。这个合同仅仅一份,当时要求我们签,具体内容我们都不大清楚,其中有一个当事人没有写身份证号,一个当事人没有签名、也没有提供身份证。请问这个合同是否有效,我们是否有权利拒绝播出节目?
2011-07-26 14:35 hyrwt(北京-西城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1年07月26日 14时39分
合同如果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由没有违法事由,那么有效。
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对方有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停止播放行为。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对方有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停止播放行为。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2 110网律师 2011-07-26 14:58
如果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有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拒绝播出节目。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3 赵江涛律师 2011-07-26 14:58
要看 合同
4 李建成律师 2011-07-26 15:12
建议将合同内容发出来或发送至我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