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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均是离异后来结合在一起的,老公离异带一女孩,我先前没有孩子,结婚后我们又生一孩子,现有一套婚
我和老公均是离异后来结合在一起的,老公离异带一女孩,我先前没有孩子,结婚后我们又生一孩子,现有一套婚 我和老公均是离异后来结合在一起的,老公离异带一女孩,我先前没有孩子,结婚后我们又生一孩子,现有一套婚前按揭的房子,此房产首付是老公出的,用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所以名字是我的,可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吗?但是我知道婚后我俩一起还房贷,房贷和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我不是想离婚,就是由于私心在老公同意的前提下我想跟老公签一份协议,此房子归我个人所有和支配,这样有法律效用吗?或者写一份将来我俩死后此房产系(我的名字)生的子女所有。哪个有法律效力?用公证吗?具体应该怎么写望明白人指点
2015-12-07 02:38 1336337632(河北-唐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5-12-07 10:15
关于财产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2 宋超律师  2015-12-07 06:18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到当地公证部门委托公证 或者请律师代书协议
3 孙新律师  2015-12-07 08:16
你好,双方签订协议对产权作出约定的,约定有效,不必须公证。
4 潘建强律师  2015-12-07 10:56
你好,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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