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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错过最佳治疗时间,致使造成我对雇员的工伤赔偿扩大
医院错过最佳治疗时间,致使造成我对雇员的工伤赔偿扩大 我雇请的人员在工作时从低处摔落造成骨折。在做手腕拍片时,医院没有发现月骨骨折,而只进行其它治疗,并于4天后开出出院通知书,并出院。18天后,我雇员发现手腕处仍然疼痛,又第二次入院进行检查,发现月骨骨折,但因时间延误,无法进行外表复位,而需开刀进行复位。造成后续第二次治疗、住院等费用共计10000元左右。而第一次入院治疗费用4000元由我全部支付。现我雇员上诉法院要求我赔偿后续治疗费、入院费及休养期间的误工费等共计18000元。我认为后续赔偿中很大部分是因为医院误诊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造成后续医疗费的增加,休养时间及误工时间的延长。我应该怎么应诉,可以申请医院为第三方吗
2011-07-26 08:37 cxk11(福建-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电话:18611808286  2011年07月26日 08时52分
可以申请法院追加医院为本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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