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依据支持我们 申请财产保全吗? 前夫通过离婚把名下的房产和财产,全部转移给予了再婚的妻子。恶意逃避支付我孩子的抚养费和医疗费。我孩子诉讼抚养费的案子,由于法院对前夫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我们面临撤诉。
请问:有没有法律依据支持我们,对前夫已经给予出去的房产,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其实行财产保全?用保全的房产来抵扣孩子的抚养费?
请问:有没有法律依据支持我们,对前夫已经给予出去的房产,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其实行财产保全?用保全的房产来抵扣孩子的抚养费?
2011-07-25 16:47 yz_110……(湖北-宜昌)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1年07月25日 17时04分
答:父母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其赠与。
2 110网律师 2011-07-25 16:48
可以申请撤销转移财产的行为,建议委托律师来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1-07-25 20:25
视情况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