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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工作时间三年,今年5月进入目前企业,至今工作8个月,期间因为身体原因断断续续共请假20天
本人工作时间三年,今年5月进入目前企业,至今工作8个月,期间因为身体原因断断续续共请假20天 本人工作时间三年,今年5月进入目前企业,至今工作8个月,期间因为身体原因断断续续共请假20天。医院建议我调休调养2-3个月,目前公司希望我主动离职,给我一周时间考虑。我可否直接到医院开个长期病假?病假时间可以是3个月吗?病假结束后如果我可以继续工作,公司可否开除我?谢谢!
2015-12-05 15:22 ask201……(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颜莉萍律师  2015-12-05 15:40
医院能开具的话,您享有医疗期,医疗期满仍回原岗位工作,若医疗期满,您仍在治疗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医疗补助金。
2 110网律师  2015-12-05 18:30
你应该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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