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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了12年07个月,现在公司与我再续签5年固定期限合同
我在公司工作了12年07个月,现在公司与我再续签5年固定期限合同 我在公司工作了12年07个月,现在公司与我再续签5年固定期限合同,但我对续签合同工资计算方法不同意,现在的计算方法是工时制,而这个工时没有任何依据下制定的,是靠领导的心情制定的,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不签合同而被迫离职有补偿吗?还有我是从2003年04月25日进公司的,公司到2004年06月才签订劳动合同,这些有补偿吗?
2015-12-04 20:53 ask201……(江苏-南京)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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