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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如何维权
我应如何维权 我是在高尔夫球场做运营部经理。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的试用期是两个月,8月3日过试用期。昨天老总找我谈话,给了我一堆莫须有的罪名(下班后开球车到场下、和其他员工步行到场下、还有说我乱搞男女关系)。只说是影响不好,现在要让我离职。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感谢您!
2011-07-24 18:02 孙黎明(北京-怀柔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1-07-24 18:10
已经答复你
2 陈晓云律师  2011-07-24 18:53
已一对一回复
3 孙新律师  2011-07-24 20:22
有无合同是关健,详情可来电话咨询。
4 孙新律师  2011-07-24 20:22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5 孙新律师  2011-07-24 21:14
老总的说法必须有根据,另外你不应主动辞职.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履行合同.
6 徐卫东律师  2011-07-25 11:36
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
7 110网律师  2011-07-25 11:44
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8 孙新律师  2011-07-25 20:47
已经答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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