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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案子可以合并强制执行吗
两个案子可以合并强制执行吗 我和丈夫分居2年期间,通过法院和丈夫签署协议,让其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每月300月,从签协议起23个月后丈夫未履行协议,所以我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法院执行庭的人告诉我,只讨回1000元,因为被告称其工作不稳定,找不到他的工作单位,所以无法继续执行。因为之后我和丈夫的离婚协议仍然需要强制执行,涉及钱款金额远远大与这笔,所以让我将这个执行中没讨回的钱和下次的执行一并向其追讨。两个不同的案子可以一并处理吗,对其很是疑惑
2011-07-24 14:54 lilyma……(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1-07-24 15:38
可以合并执行,但你要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工作单位,这样执行更有迅速。若需更详细回答,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2 李军律师  2011-07-24 17:00
可以。把情况与执行庭说清楚。
3 袁文祥律师  2011-07-24 20:28
有工作,就能执行!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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