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房屋给予问题咨询 您好!我有一个问题咨询您,请您尽快帮忙解决,谢谢!!问题是这样的,1997年我哥从老家益阳帮到长沙县的一个农村里,当时将他的户口也帮了过去,并在2007年经政府批准建了房子,为了帮我,他在2008年把已建好的房子给一半给我,并写下一份简易的给予书给我,请问这样的房子能作给予公证吗?如果能公证,请问需要些什么手续??如果政府征收时,我能得到什么利益??谢谢!!!
2011-07-23 23:03 158008……(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2011-07-24 08:29
事情较复杂,具体可以打电话或带齐相关资料与律师咨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 110网律师 2011-07-24 09:25
1,政府给你哥的。就应该是你哥所有的房子。
2,你哥把一半给你。应该合法成立。
3,公证和律师见证都是可以的。
2,你哥把一半给你。应该合法成立。
3,公证和律师见证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