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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七岁时女方因无法忍受男方长期家庭暴力,带孩子住到哥哥家,但没离婚
孩子七岁时女方因无法忍受男方长期家庭暴力,带孩子住到哥哥家,但没离婚 孩子七岁时女方因无法忍受男方长期家庭暴力,带孩子住到哥哥家,但没离婚。现在孩子13岁了,男方一直没给过生活和学习费用,都由女方哥哥资助。现在女方想离婚,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女方都可以提哪些要求?男方算不算遗弃罪啊?
2015-12-03 13:30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5-12-03 13:50
不构成遗弃罪,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财产,并就分居期间子女的抚养费要求对方支付。
2 胡学飞律师  2015-12-03 13:35
不构成遗弃罪,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财产,并就分居期间子女的抚养费要求对方支付。
3 刘丹律师  2015-12-03 13:37
不构成遗弃罪,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财产,并就分居期间子女的抚养费要求对方支付。
4 110网律师  2015-12-03 13:48
建议您直接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男方的情况不构成遗弃罪。
5 隋新律师  2015-12-03 14:12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6 张勇律师  2015-12-03 15:51
你好,可以主张这几年的抚养费的,不是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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