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延离职时间 您好,我想咨询劳动法则,我在一家公司担任助理职务,在月初申请了离职,而老板也同意了,在月中才请新员工过来接手,目前已交接一个星期,然而新员工要请假一个星期,而老板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同意新员工请假一个星期,而我要等到新员工请假回来再继续交接工作,所以说现在又不批我月底离职了。我想请问这样合理吗?
2011-07-23 09:37 合理要求(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07月23日 10时32分
看情况,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2 袁伟律师 2011-07-23 10:08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