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您好,我是一所培训学校的行政人员,兼做财务工作。前期由于同时工作失误,导致现金被盗。由于经验不足,当时没有认真核对账目,同事离职后,发现被盗金额高于报案金额。那作为同部门的我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为了对账,不影响正常工作,我以个人名义打了欠条(未按手印),这张欠条是否会成为日后索要资金的证据。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期待您的援助!
2011-07-22 14:10 gef7871(山东-济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22 20:52
建议你与 同事协商 证明实际被盗的金额 本律师可以帮你处理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