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内部改造”为由的房屋拆迁安置手续是什么?有无相应的法律规定? 我有一住房,属于某单位房改房,有房产证,100%个人产权。2009年单位进行企业改制,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单位进行兼并重组,并取得了相应住宅楼的土地使用权。
现在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企业“内部改造”名义为由,要对职工住宅楼进行拆除,因为没有拆迁许可证等手续,担心与他们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另外,想知道,房地产开发公司能否以“内部改造”为由,不办理拆迁许可手续。
或者说:在此种情况下,怎样才算手续合法,有无相应的法律规定?如何才能保障拆迁安置利益?
现在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企业“内部改造”名义为由,要对职工住宅楼进行拆除,因为没有拆迁许可证等手续,担心与他们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另外,想知道,房地产开发公司能否以“内部改造”为由,不办理拆迁许可手续。
或者说:在此种情况下,怎样才算手续合法,有无相应的法律规定?如何才能保障拆迁安置利益?
2011-07-21 17:50 junhl(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07月21日 17时55分
需要办理拆迁许可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详细情况建议直接向市拆迁办咨询。
2 尹利兵律师 2011-07-22 12:58
建议积极维权,我所专业办理全国各地征地拆迁案件,目前在辽宁多个地方有案件正在维权,可随时联系。
3 孙新律师 2011-07-24 18:59
无论以什么理由拆迁都需要办理手续,并且补偿方案应给经多数被拆迁人同意,如果协商不成或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拆迁,更详细问题qq381214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