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我要不要付违约金 我2011年4月份租了一栋3层带院子的别墅。签的是5年的合同。当时合同上写的只是一栋3层450平方的别墅。没提及院子的事。当时是在网上看的信息。写的是带院子的。院子里有的鱼塘,竹林,菜地。只是后来签合同没写。现在房东要在院子的菜地加盖一处3层的房子。合同上只有如乙方(我)要对房屋院子进行改造,须征得甲方(房东)的书面同意。这个条款是不是只针对我。对房东没用。他现在说合同没写院子的事。我租的只是房子。如果我要退房,违约金一万要付给他。他新建的房子还要另开一个门再租给别人。当时我租的时候也是看中了这个院子,我是做设计室,展厅用的。如果他再租出去就相当于一个院子住两家人。这样真的对我有很大的影响。是不是我不租。违约金真的要照付了。急等!谢谢
2011-07-21 14:54 monika(江苏-徐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7月21日 16时13分
收集证据证明出租时包括院子,而且一般院子是作为住房的附属物的,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是随主物住房一并转让(转租)的。而且在租赁关系中,有“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因此,在5年之内,原则上房主是不能动你租的房子的。除非他愿意承担因此而带来的违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07-21 14:58
合同涉及违约金的事项吗,在网上看的信息。写的是带院子的,这个需要你举证,,如果是事实,可以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