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实行没有形成的法律文件是违法吗?我的官司应该怎么打? 律师你好,刚才我的律师打电话说法官通知他了,“被告下个礼拜一去法院送五万块钱医药费就了结了,法官的意思送五万块钱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说如果我们想要伤残赔偿金就撤诉另打民事官司。”法官说高级法院一直探讨取消伤残赔偿金,只是没实行。他们先行执行也不为过。如果我不接受的话,被告能判实刑吗?法官这样说是不是违规,如果我要告法官到哪个部门请律师给我指点,谢谢。
2011-07-21 10:18 qq6169……(江苏-淮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21 11:13
西方有辩诉交易的习惯,即被告人可以通过缴纳赔偿金抵偿刑事责任。在我国交纳赔偿金可作为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当然你可选择让对方负刑事责任再依法要求民事赔偿了。
2 110网律师 2011-07-21 18:07
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